分類:移民政策最新解讀|作者:Easysail 歐洲法務中心|發佈日期:2026-05-29
英國創新創始人簽證 (Innovator Founder) 取消最低投資額後的申請難點
英國 Innovator Founder:0 成本移民是個偽命題
英國政府將原本的創新簽證 (Innovator Visa) 與初創簽證 (Start-up Visa) 合併為全新的**“創新創始人簽證 (Innovator Founder)”**,最吸引眼球的改動就是:**取消了此前 5 萬英鎊的最低投資額要求**,並允許申請人在創業之外從事其他兼職工作。
表面上看,門檻降到了谷底,但實際上,英國移民局把最殘酷的篩選壓力轉移給了**背書機構 (Endorsing Bodies)**。
核心三要素:背書機構的顯微鏡
想要拿到簽證,必須先拿到英國政府指定的數十家背書機構的背書信。背書機構對商業計劃的考察標準堪比頂級風險投資公司(VC):
- 創新性 (Innovation):你不能去英國開個奶茶店或火鍋店。你的產品必須能解決現有市場的某個痛點,或者是全新的技術專利,具備強大的差異化競爭優勢。
- 可行性 (Viability):申請人是否擁有將商業計劃落地的行業經驗與技能?商業模式是否有清晰的盈利路徑與現金流預測?
- 可擴展性 (Scalability):這是最難的一點。項目不僅要在英國市場站穩腳跟,還必須有創造大規模就業機會的潛力,並能迅速擴張至歐洲甚至全球市場。
隱性成本與三年轉永居的殘酷考核
雖然沒有了 5 萬英鎊的法定投資額門檻,但在商業計劃的可行性評估中,背書機構會問一個尖鋭的問題:“如果沒有資金,你如何讓項目冷啓動?” 因此,**充足的研發與運營啓動資金證明**依然是獲批的隱形前提。
更重要的是 3 年後的永居考核。申請人需要滿足 7 個條件中的 2 個,例如:
- 投資至少 5 萬英鎊用於業務。
- 業務創造了 10 個全職工作崗位(或 5 個年薪 3.3 萬英鎊以上的高薪崗位)。
- 產生了 100 萬英鎊以上的年營業額,或 50 萬英鎊(其中 10 萬必須來自出口)。
- 註冊了當地知識產權 (IP)。
律所建議:對於缺乏硬核科技背景的傳統行業高管,不要試圖用包裝出來的假商業計劃去欺騙背書機構(他們大多是專業的投資人)。應當尋找英國本地已具備成型商業模式的技術團隊,以聯合創始人的身份帶資入局,這才是最穩妥的上岸策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