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:移民政策最新解讀|作者:Easysail 亞太研究組|發佈日期:2026-06-10
香港高才通 A/B/C 類續簽細則落地,究竟要交多少税才能保住身份?
香港高才通:寬進嚴出的“身份續簽保衞戰”
“高才通計劃”自推出以來,憑藉極低的門檻和超高的審批速度,吸引了數十萬全球頂尖人才申請。然而,入境處在發給你首個 2 年簽證時是閉着眼睛的,但在你面臨第一次續簽(即 2+3+3 模式中的第一次 3 年續簽)時,審查標準將變得異常嚴苛。
底層紅線:必須“通常居住”或“受僱於香港企業”
入境處的續簽法案寫得非常明確:在逗留期限屆滿前,申請人必須已獲得香港公司的聘用,且薪酬福利需達到市場水平;或者在香港開辦/參與業務。
雷區 1:掛靠公司的毀滅性打擊
很多申請人試圖花幾萬塊錢找個空殼公司“掛靠”交強積金 (MPF) 來混續簽。入境處目前的打擊力度空前,他們不僅會審查你的工資流水與 MPF,還會要求提供:
- 公司的實際辦公地址(不能是秘書公司地址)
- 真實的商業合同、審計報告與報税表
- 你的具體工作職責、出差記錄與辦公證明
一旦被判定為“虛假僱傭”,不僅續簽失敗,更面臨嚴重的刑事欺詐指控及遣返,終身拉黑。
雷區 2:自己開公司,流水要達到多少?
如果你選擇“開辦業務”來續簽,並非隨便註冊個空殼公司就行。雖然入境處沒有設定死板的營業額指標,但“合理性”是核心:
- 公司必須有實際的商業運作(真實的購銷合同或服務合同)
- 最好能夠僱傭 1-2 名香港本地員工(這極大增加獲批率)
- 作為董事或自僱人士,你的薪水必須符合市場基準(建議每月不少於 2 萬至 3 萬港幣,並正常繳納利得税與薪俸税)。
A類高端人才的特殊豁免
對於在獲批前一年年薪超過 250 萬港幣的高才 A 類,續簽時如果在上一評税年度薪俸税應評税入息達 200 萬港幣,可直接獲批 6 年(2+6 模式)的頂配續簽期限。這是入境處極力挽留真正金字塔尖人才的誠意。
續簽建議:千萬不要等到簽證到期前 3 個月才開始慌忙找工作或開公司!最佳策略是在簽證獲批後的前 6 個月內就落實香港的税務身份與收入路徑,留出至少一年的流水來應對入境處的嚴格審查。
